四川
四川在哪里办住房公积金-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现在各个单位的住房福利都越来越好,基本每个员工都有五险一金,公积其中最受大家喜欢的住房公积金代办是住房公积金,大家对其问题也是公积最多的,那么大家都知道在哪里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吗?今天就由我华律网小编来告诉大家在哪里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吧!
一、住房在哪里办住房公积金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公积规定:职工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应首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住房然后持相关的公积提取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该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3日内,根据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条件进行审批。
二、公积住房公积金办理步骤
个人住房公积金无法办理需要通过用人单位。住房公积金代办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公积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住房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公积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住房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第十五条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以上便是小编对于本次问题,在哪里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回答,以及关于住房公积金的一些相关问题,希望大家看了之后可以明白怎么办理的流程以及在哪里办理,如果大家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向华律网资讯,我们会尽快为你们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