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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丽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如果公司为员工购买了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丽水理地那么员工的住房公积金的账户缴存业务是由公司完成,需要给每一个员工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公积公积金代办公司并且每一个月需要及时的金缴记受给员工办理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手续,那丽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呢,存登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点里内容。
一、丽水理地丽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地点在哪里
具体地址:丽水市行政服务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07号(商会大厦))六楼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2-12号窗口
办理时间:全年工作日上午8:00—12:00,住房下午14:00—17:00
二、公积丽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条件
1、金缴记受国家机关、存登公积金代办公司国有企业、点里城镇集体企业、丽水理地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公积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2、单位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
3、当月20号至次月10号受理次月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4、单位办理缴存登记时缴存公积金人员应与社保缴纳人员一致。
三、丽水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四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
第十一条
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设立单位必须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单位录用职工,必须自正式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相关知识,如果要给员工办理公积金的缴存业务的,必须要求公司是属于文中所给出的类型,而且应该是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与社保缴纳人员一致,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