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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有哪些-四川公积金代办
职工缴纳的合肥住房公积金,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退休提账户内,虽然有利息,公积公积金代办但是金办件很低,所以人们都希望能把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理条公积金提取出来。那么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有哪些,合肥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退休提供大家学习参考。公积
一、金办件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办理的理条条件有哪些
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办理的条件是职工离休、退休的合肥。
二、退休提合肥退休提取公积金的公积公积金代办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金办件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理条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综合以上介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进行申请,申请之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就会通过申请。如果你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咨询华律网律师,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