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
四川西安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有哪些要求-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一)转贷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西安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同意提前结清原商贷余额;
(三)原商贷发放后已正常还款6个月及以上,商业贷款期间还款正常、贷款贷款公积金代办无逾期贷款,积金并提供由贷款银行出具的有求原商贷正常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证明;
(四)原商贷所购房屋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五)转贷人及其配偶信用良好,西安同意由受托银行查询并打印个人信用征信报告,商业并符合管理中心的贷款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以下称信用审核标准);
(六)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提供经济收入证明应同时附上近期6个月及以上的工资[包括奖金]收入流水明细或个人纳税记录);
(七)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且无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积金其他债务;
(八)同意由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机构提供转公积金贷款担保;
(九)原商贷借款人为单身,在申请转公积金贷款时已结婚,有求公积金代办需出具借款人夫妻双方约定原商贷所购房屋产权共有的西安公证书及共同还款声明;
(十)原商贷借款人已离异,经法院判决或裁定、商业或离婚协议中明确其房屋产权归属已不在原商贷借款人名下的贷款贷款,原商贷借款人或配偶都不能办理转公积金贷款;
(十一)原商贷房屋购买人为父母子女(不包括与多个子女)联名购买的积金,可以申请办理转公积金贷款,但必须共同签订转公积金贷款抵押合同,提供房屋共有权人同意将房屋用作公积金贷款抵押且共同还款的有求具结书,并进行公证。父母子女直系亲属关系的认定,以户口薄、户籍管辖部门的证明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认定方式为准;
(十二)原商贷借款人未缴存公积金、其配偶方正常缴交公积金并符合转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以办理转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