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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酒泉公积金死亡提取如何办理-四川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
住房公积金的酒泉金死缴纳人如果在死亡之后,其住房公积金还有余额的公积话,那么其继承人是亡提公积金代办可以去申请提取手续办理的。那么大家知道酒泉公积金死亡提取如何办理吗,取何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办理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酒泉金死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公积
一、亡提酒泉公积金死亡提取如何办理
1、取何申请。办理
2、酒泉金死公积金代办受理。公积
3、亡提审核。取何
4、办理决定。
5、办结。
二、酒泉公积金死亡提取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9〕710号)
第三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四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有权督促单位按时履行下列义务: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或者变更、注销登记;
(二)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转移或者封存;
(三)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第三十六条 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及各市州管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
以上就是本次华律网小编为大家分享的酒泉公积金死亡提取如何办理的相关知识,继承人去申请提取死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的时候,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完成提取。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有任何疑问,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