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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南京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收费标准-四川公积金代办
不管是南京残疾人还是健全的公民,都享有就业的残疾权利。想要使用住房公积金时,职工住房公积金代办公司需要先进行提取住房公积金审核,公积这是审核收费众所周知的,残疾职工与正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标准审核收费标准不同,那么南京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南京审核收费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华律网小编,带大家详细地了解下。残疾
一、职工住房南京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积审核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二、南京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设定依据
【行政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修订)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核收费公积金代办公司,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标准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南京翻建、残疾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住房;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三、南京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地点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51号;
江宁分中心: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578号;
六合分中心: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长江路32号;
浦口分中心:南京市浦口区文德路5号;
溧水分中心:南京市溧水区中大街48号-3;
高淳分中心: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08号。
四、南京公积金职工账户启封需要什么资料
《公积金变更业务明细表》(一式两联,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缴费基数低于3179元的,单位还需提供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职工保险明细、社保结算表等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到账户所在办事处进行审核,经办事处审核无误后方可办理。注:办事处认为单位提供的职工工资发放明细不能反映职工真实工资情况时,可进一步要求单位提供记录工资发放情况的财务报表,如“应付工资表”、“现金流量表”等。
以上就是关于南京残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审核收费标准详细的说明和介绍残疾人是在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时候,可以享受到公积金的福利补贴,只不过需要达到相关的审核标准才可以。如果还有其他不同的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咨询华律网小编。